办理离婚后,仍共同生活了九年,现对方要我搬出,我该如何主张我的权益? 我们当初因一些事情办理了离婚,曾协商好仍和以前夫妻一样共同生活。现在对方反悔,拿出离婚证要我搬出。可是我装修房子买的材料,付的工费我无法搬走,对方还不承认事实,还以原物返还将我告上法庭,我该怎么办?
有律师给我的答复说要需要依据产权确定。据我所知,该房屋的产权是对方的,我的装修费用是否可以向他要求索赔吗?
另外当初付给装修工费的施工队也已经找不到了,也就失去了证人,该怎么办?
离婚后生活与离婚前没有任何变化,我女儿还出资带我们夫妻去云南旅游,请问旅游的相关费用我是否可以要回?
另外我又能主张什么权益呢?
有律师给我的答复说要需要依据产权确定。据我所知,该房屋的产权是对方的,我的装修费用是否可以向他要求索赔吗?
另外当初付给装修工费的施工队也已经找不到了,也就失去了证人,该怎么办?
离婚后生活与离婚前没有任何变化,我女儿还出资带我们夫妻去云南旅游,请问旅游的相关费用我是否可以要回?
另外我又能主张什么权益呢?
2010-03-07 19:12 luxy(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3-07 19:30
得有证据。
2 谷友军律师 2010-03-07 20:27
有证据可以要求补偿。
离婚后你们住在一起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的。
离婚后你们住在一起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的。
3 孙新律师 2010-03-07 21:53
有证据可以要求补偿。
4 赵江涛律师 2010-03-07 22:36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5 王忠新律师 2010-03-08 15:51
证据是关键,建议委托律师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