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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由女方单位分配的公房,离婚后可有男方的居住权。
婚后由女方单位分配的公房,离婚后可有男方的居住权。 由于感情破裂导致离婚,由女方单位婚后分配的公房是否属于共有财产,是否有男方的居住权。
2012-05-03 11:51 405024……(北京)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5-03 12:18
不属于共同财产。
2 风志律师  2012-05-03 12:31
公房法院不分割。男方无他处住房的话,有可能要求继续居住。详情可来电咨询。
3 孙新律师  2012-05-03 13:09
公房不属于共同财产  无权分割
4 李同红律师  2012-05-03 13:36
不属于共同财产,公房法院不分割。
5 孙新律师  2012-05-03 13:48
不属于共同财产。
6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5-03 13:54
不属于共同财产
7 110网律师  2012-05-03 13:55
公房不属于共同财产。
8 常路律师  2012-05-03 16:54
您好,不属于共同财产
9 徐卫东律师  2012-05-03 19:13
因为没有产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可以主张居住权
10 陈晓云律师  2012-05-03 20:29
使用权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了的,起诉解决
11 赵江涛律师  2012-05-03 21:33
不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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