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赔偿费归谁? 我是一农民,我的土地是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三十年不变。现在政府搞建设要占用本村一部分土地,本村共20多户人,占用土地的可能只有七户,开发商给予了一部分补偿,村委看到有钱拿,就把很多亲戚朋友的户口签回本村,并规定这个补偿费按人口均分,现在要求我们签字,我们不签,要求补偿费由土地承包都拿,村委就说重新分地,以达到钱均分的目的,请问村委这样做合法吗?土地补偿费该归承包都还是该由集体均分,又该怎么分,如果我们不签字,合法吗?
2012-05-02 16:10 Pij8089()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2-05-02 16:17
1、村委会做法不合法;2、青苗补偿、地上物及附着物等补偿,应归土地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