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 您好:我和我妻子于2007年3月结的婚,我妻子背着我在外面有别的男人了,今年春节放假回家在我的追问下她承认了她和别人有了外遇,并且已和他人同居有两年历史了,但我没有确凿有力的证据。她跟了别人后和我已没有感情了,我也没有必要和她过了,双方协商同意离婚,但是双方都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孩子女儿都快4岁了,已上幼儿园了,我目前一直在外地打工上班每月有四五千元工资收入,她在老家一直没有正经的工作,基本上算是在家带孩子,为了生活所需,由于我不长期在家、不在孩子身边,她也很细心,所以孩子也很依恋她,这些年一直是我在外面赚钱寄钱让她们生活的,并且这些年我母亲大部分时间也是随同带小孩的,但孩子和我母亲的感情一直没有像她那么依恋。家里有套房产,是我婚前2006年买的按揭房,但房产证是婚后拿到的(发证日期是婚后),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写的是私产,2010年底是我在外面挣的钱一把还清了银行按揭。房产的分配归我,然后给她些补偿双方并无争议,就是孩子的随同争议很大,都不肯放弃,我也三十多岁了,这段感情也伤的我很深,种种原因离婚后也不想再娶,所以膝下就这么一个孩子,对我及我的家庭实在很重要,目前孩子也是我父母唯一的孙女,并且如果离婚后,她和那个男人结婚,他们也可以再生,即使不生的话,因为那边男方也是离异的,离异的时候身边也有一个5岁的男孩,也算是她的养子,目前的情况我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孩子随同我一起生活吗?该如何维权? 请各位律师指点一下,谢谢!
2012-05-01 22:38 189130(陕西-汉中)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2-05-01 23:07
抚养权判归男方的情况
A、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男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如女方有遗弃、虐待子女行为,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女方生活的。如女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女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
B、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双方协议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随男方生活。
C、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男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女方有其他子女的;
同样这里的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男方照顾孙子女的;
(6)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7)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父生活的。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A、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男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如女方有遗弃、虐待子女行为,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女方生活的。如女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女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
B、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双方协议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随男方生活。
C、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男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女方有其他子女的;
同样这里的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男方照顾孙子女的;
(6)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7)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父生活的。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2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5-01 23:50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一般法院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情况:(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 因素。(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4)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5)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 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判随女方生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综合考虑按对孩子健康成长更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月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如果需要进一步法律帮助可以致电咨询,我会给予专业法律意见。
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判随女方生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综合考虑按对孩子健康成长更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月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如果需要进一步法律帮助可以致电咨询,我会给予专业法律意见。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5-02 11:16
离婚时你们就孩子孩子抚养问题协商不妥的,你可以主张孩子抚养权,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4 2012-05-02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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