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争回孩子的扶养权? 2010年8月,我妻子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一个人回娘家,9月起诉离婚,后来她改主意提出不离婚,2011年3月判的是不离婚。这事闹了多半年,关系弄的很僵。2011年我和妻子是在区法院我起诉离婚,当时她到中院花钱找了人,最后判决离异,孩子是男孩,两岁零9个月,判给女方,无财产纠纷,扶养费由她自己承担。但是婚后,她也没来要孩子。我托人打听到的是她给法院说,她只是让法院这样判,不用付扶养费,不去要孩子,也没孩子的托累。我当然想要孩子,但是我心里总觉得这样留有后患,毕竟我没有扶养权。哪位律师有什么高招,让我可以争回孩子的扶养权。多谢!
2012-05-01 19:47 极点幸福(江西)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5月02日 10时27分
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关系和主张抚养费。
2 朱君秀律师 2012-05-01 20:09
答: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你带着孩子,已经享有抚养权。
3 110网律师 2012-05-02 08:47
你已经享有监护权与抚养权,可以起诉对方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