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房产转让协议有效吗 我在宁波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拆迁小区的安置房,并与房东签订了一份《房产转让协议》,并付了五万元定金,并约定违约方违约金为五万元。即如果我违约则定金拿不回来了。还约定了房产过户时的所有税费由买方我来承担。由于房子是刚建好的,现在还没有办出房产证,我想问的第一个问题是,在没有办出房产证时我们签定的《协议》是否有效?现在我觉得买贵了不想要了,如果《协议》无效我通过什么途径可以拿回我的定金?如果《协议》有效必须履行,那么其中约定的税费都由买方我来承担是否合法?就算有约定我是否仍然可以要求扩户税与个税由卖方来承担?(一共有扩户税、个税、土地出让金、契税与中介费五个费用)
2012-05-01 13:28 阿涛2011(浙江-宁波)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5月01日 16时43分
可向法院起诉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5-01 16:31
按合同执行
3 崔晓文律师 电话:15968932924 2012-05-02 15:27
你好!看政策,一般刚造好五年内禁止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