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津贴如何计发? 我岳父在瑶岗仙钨矿(现在的瑶岗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了30多年,于2004年11月10日经省劳卫所诊断为一期矽肺,2005年2月7日被鉴定为七级伤残,2007年4月16日被诊断为一期矽肺合并肺功能中度损伤,2008年1月29日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现在单位按2003年湖南省平均工资的60%作为他的计发基数(他2003年的平均工资为985元,低于2003年湖南省平均工资1795元,2006年2097元)他的伤残津贴现在就是每月807元,我想问一下,为何不以2008年1月29日的诊断结果来计他的伤残津贴?
2010-03-06 16:25 zsy530(湖南-郴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3-06 22:56
应当按2008年确定的劳动能力障碍程度来计算伤残津贴,但应以2007年度即上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来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