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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麻烦你帮忙解答一下我的问题!我于2016年11
你好律师、我想麻烦你帮忙解答一下我的问题!我于2016年11 你好律师、我想麻烦你帮忙解答一下我的问题!我于2016年11月16日把商铺出租给一个军人、当时他说要做军用品销售店、鉴定合同后租期2016年11月21日到2023年11月21日!付款一万加2千块押金、余款5万于一个月内付清、第二天承租人这个军人说房子要转租(合同约定可以转租、但是这分明就是倒手转租赚差价、我租的房子便宜租给军人通融)我担心他这样倒来倒去我收不回房子毕竟七年太久了!我怎么才能毁约不支付6万的违约金!谢谢!和同约定日期在后签定日期在前合同是否有效
2016-11-18 22:42 HYB滨滨(北京-东城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顾倩团队律师  2016-11-18 22:48
您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若存在欺诈、胁迫、损害第三人或公共利益等情况,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如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况,可要求撤销,可以来电详述合同内容,为您进一步分析
2 申维丰律师  2016-11-18 22:50
您好,为您进一步分析
3 李建成律师  2016-11-18 23:01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4 徐卫东律师  2016-11-18 23:12
你好,需要结合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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