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公示期为11月11日至11月15日 我公司是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公示期为11月11日至11月15日,17日招标代理电话告知,我公司的业绩被投标人质疑,招标代理让我公司截止到18日提供业绩原件给他们复查,请问招标代理这种行为属于他们权利以内的吗?
2016-11-17 20:29 ask201……(湖北-武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吴天正律师 2016-11-17 21:20
是的。
相关法律问题
未中标单位通过不正当渠道得到评标结果
1个回复你好!我投标后公示了结果,第一名!过了几天!招标局说要从新评标,还是原来的专家评,又不是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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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复开标后不公示中标结果可以吗有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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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个回复招标代理机构计算评标基准值失误导致评委会评标出现失误,影响中标结果怎么处理?
1个回复根据招投标法,项目开标,按招标办要求抽取了五名中标候选人,也在相关监管网上公示了前五名中标候选人,如
0个回复律师您好,请问农村集体用地出让中标结果公示应该多长时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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