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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之前身份证丢过,现在佰仟公司说我分期未还,上午有一个自称北京银润律师事务所的要和我调节
你好,之前身份证丢过,现在佰仟公司说我分期未还,上午有一个自称北京银润律师事务所的要和我调节 你好,之前身份证丢过,现在佰仟公司说我分期未还,上午有一个自称北京银润律师事务所的要和我调节,证件也不给我发,五千多的欠款半年左右到了九千多,说现在在调解期,两天内不还就起诉我,我感觉他们就是高利贷,他们说是受佰仟公司委托受理案件的。我用还吗?
2016-11-17 13:49 ask201……(北京-朝阳区)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11-17 13:54
不用理他们的,这是骗人的,没有你本人签名印证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2 110网律师  2016-11-17 13:53
如果你在那边确实有贷款,你需要归还
3 孙新律师  2016-11-17 13:53
不是你的欠款你不需要还款
4 李建成律师  2016-11-17 13:55
及时还款
5 申维丰律师  2016-11-17 14:00
您好,你需要归还
6 孙新律师  2016-11-17 14:01
及时还款
7 姚志斗律师  2016-11-17 14:04
您好,不是您的贷款是不用偿还的
8 韩小庆律师  2016-11-17 14:06
你需要归还
9 张书正律师  2016-11-17 14:08
谨慎核实一下情况
10 宋超律师  2016-11-17 14:20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1 徐卫东律师  2016-11-17 14:32
你好,不需要还款
12 孙新律师  2016-11-17 16:19
您好,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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