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儿媳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你好,咨询下,奶奶已过世,爷爷将其房产在儿子去世后遗嘱留给了儿媳,请问儿媳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2016-11-16 22:26 2016fa……(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6-11-16 22:37
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2 申维丰律师 2016-11-16 22:40
您好,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3 常路律师 2016-11-16 23:01
您好,可以继承
4 李建成律师 2016-11-16 23:10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5 赵江涛律师 2016-11-16 23:20
儿媳的子女有继承权
6 孙新律师 2016-11-17 01:39
有继承权
7 李同红律师 2016-11-17 07:12
有遗嘱的话按遗嘱继承。
8 陈晓云律师 2016-11-17 07:58
奶奶无遗嘱的,已去世儿子有子女的,有孙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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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个回复再婚双方均已死亡男方在离世之前第3次结婚请问男方离世后男方子女有继承第2次结婚时女方房屋继承权吗
2个回复您好,请问父亲的公产房,去世后,子女有继承权吗?
2个回复请问 房产权约定归你个人所有之后 对方子女还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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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回复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父母双亡,子女就只有3个女儿都已婚,请问都有财产继承权吗?谢谢
6个回复双方都有子女,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住房,署权女方名下,请问今后男方子女有继承权吗?
6个回复你好,请问父母对没有抚养权的子女,其子女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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