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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我母亲在去年八月份工作中被机器撞伤八根肋骨后来做的手术 当时住院的时候因为我母亲有新农合住院的时候理由是自己在家中摔伤的没有报工伤 住院花了五万多 新农合报了两万多 请问新农合报的这两万多该归谁呢 是该老板呢 还是我们自己呢 住院的钱是老板支付的 现在已经司法鉴定平了九级伤残了 一直在家静养 老板想和我们私了 我们该让他赔多少钱呢 如果协商不成打官司 根据法律依据能够赔偿多少钱呢 怎么个赔偿法呢 比如护理费 误工费 一次性赔偿 具体是怎么个 赔偿法呢
2012-04-28 20:55 细节成败(浙江-杭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年04月29日 12时28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 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 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 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 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 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六)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 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七)伤残补助金 我的补充: 2012-04-29 12:30

律师有需要可以联系我,杭州陈国平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4-28 21:08
建议和律师面谈。
3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2-04-29 04:59
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为你处理。
4 110网律师  2012-04-28 21:21
面询律师
5 康治斌律师  2012-04-28 21:45
建议和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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