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个人与公司之间的文字商标权争议 文字商标权被侵权,我方(个人)在2006年3月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某文字商标的申请,商标的有效期限是2009年6月7日开始的 ,并与2009年8月份商标局发给我了商标注册证,使用范围:杂志 ( 期刊 ),报纸,期刊,书籍,印刷出版物,说明书,新闻刊物,海报。 有效期为2009年6月7日至2019年6月6日。但于2009年发现某航空公司自办的编辑部使用完全相同的文字商标办了一个这样的公开大量给乘客随便在飞机上阅读并可以随便带下飞机的机上读物,是放在飞机上供乘客免费取阅的。请问从法律上看,对方是否侵权?法律上有哪些条款或者行政途径可以保护我方权益?
2010-03-05 15:11 wwwhap……(北京-海淀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3-05 16:05
涉嫌侵权。
2 孙新律师 2010-03-05 16:59
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因知识产权的认定与保护较为专业与复杂,可以委托专家、律师代为处理。如有疑问,欢迎致电王科峰律师,010-59626828
3 孙新律师 2010-03-05 17:06
侵权。
4 孙新律师 2010-03-06 08:54
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5 孙新律师 2010-03-06 16:06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是侵权。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3、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3、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