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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因酒后与人打架当场诱发心脏病致死!陪喝酒人员应该承担责任么?
朋友因酒后与人打架当场诱发心脏病致死!陪喝酒人员应该承担责任么? 中午12个朋友聚在一起为朋友庆祝生日,期间饮酒未过量,在散席后,其中3人各自回家,剩余9人没有回家而去了ktv唱歌,唱歌期间喝了啤酒若干瓶,在唱歌结束结账的时候,朋友(死亡)与人发生口角,并且动手打架在一起,另8人在看见朋友打架的时候没有劝阻并一起动手,发生打群架,当时打完架人员都没什么问题也没有伤亡,但是对方在我朋友出去的时候和他们一起的人对我朋友进行了殴打,致使朋友倒地昏迷不醒,在把我朋友送到医院后,救治无效,死亡。后经法医鉴定为醉酒诱发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发作致急性心肌缺血死亡的诱因之一。法院的判决是围殴我朋友的三人没有什么责任,主要责任是醉酒致死。现在朋友家里经多次上诉无果,现在将陪同喝酒的11人作为追加附带民事被告。我想请教一下,中午一起吃饭的人和ktv一起的人都应分别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在没有劝酒的情况下,应该承担多少责任?还是不应该承担责任?
2016-11-16 14:46 22145(黑龙江-绥化)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6-11-16 15:04
你好,依据过错负责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11-16 15:07
你好,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3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6-11-16 17:31
你好,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多数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但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则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人一起喝酒中,如果饮酒出事,有四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以上就是共同饮酒需要承担责任的四种情形,希望大家在饮酒时注意分寸,不能让人过度饮酒,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4 110网律师  2016-11-16 15:47
你好,4种劝酒情形要承担法律责任,首先,是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其次,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再次,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最后,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5 110网律师  2016-11-16 16:37
根据过错责任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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