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人致轻微伤如何维权 当事人:魏成军(我的堂兄弟);对方当事人:魏新洲、魏大健(同村村民)
上个月,因村部沙丘对外招标进行拍卖承包,受利益驱使几个投标人展开激烈竞争,其中就有当事人魏新洲和魏成军两个投标方,魏新洲为消除他人抬高价格因素的影响以达到自己低价中标的目的,找理由和同村的魏成军发生肢体冲突(在路上,魏新洲开车故意擦向魏成军的电动车,然后以魏成军撞到他的汽车为借口),魏成军当时不省人事被送往中牟县人民医院,当天晚上因魏成军小便出血严重,院方无法医治被连夜转往河南省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当时报警110感到后看病人已经送往医院,说等到法医鉴定出来后才能给予处理,可我们到乡里找派出所开法医鉴定委托书却被种种理由迟迟不给办理(此前,猜想魏新洲给乡派出所送过礼)。
事情发生四天后,迫于压力乡里给开了法医鉴定委托书,法医却说需要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病人的病例才能做鉴定,可医院说在病人没出院之前,医院是无法给病人开诊断证明和病例的。就这样,病人从住院到现在已经近二十天了,对方当事人连句话也没有一直逍遥法外,并且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五天村里召开拍卖会,魏新洲又顺利地成为村部沙丘的最终买主达到了目的;这边的病人魏成军除了误工、精神损伤、护理、交通等其它费用,单单为医疗费就已花掉两万有余,现在已基本出院,而后拿到院方手续到法医那里,法医对此鉴定为轻微伤。
面对如受到此大的委屈,肇事方依然逍遥法外,我的堂兄弟真的是几近崩溃,不知道如何是好?在这里真诚求助于各位有关刑事案件的律师给予指点,彼人代他向你们跪谢了!!
上个月,因村部沙丘对外招标进行拍卖承包,受利益驱使几个投标人展开激烈竞争,其中就有当事人魏新洲和魏成军两个投标方,魏新洲为消除他人抬高价格因素的影响以达到自己低价中标的目的,找理由和同村的魏成军发生肢体冲突(在路上,魏新洲开车故意擦向魏成军的电动车,然后以魏成军撞到他的汽车为借口),魏成军当时不省人事被送往中牟县人民医院,当天晚上因魏成军小便出血严重,院方无法医治被连夜转往河南省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当时报警110感到后看病人已经送往医院,说等到法医鉴定出来后才能给予处理,可我们到乡里找派出所开法医鉴定委托书却被种种理由迟迟不给办理(此前,猜想魏新洲给乡派出所送过礼)。
事情发生四天后,迫于压力乡里给开了法医鉴定委托书,法医却说需要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病人的病例才能做鉴定,可医院说在病人没出院之前,医院是无法给病人开诊断证明和病例的。就这样,病人从住院到现在已经近二十天了,对方当事人连句话也没有一直逍遥法外,并且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五天村里召开拍卖会,魏新洲又顺利地成为村部沙丘的最终买主达到了目的;这边的病人魏成军除了误工、精神损伤、护理、交通等其它费用,单单为医疗费就已花掉两万有余,现在已基本出院,而后拿到院方手续到法医那里,法医对此鉴定为轻微伤。
面对如受到此大的委屈,肇事方依然逍遥法外,我的堂兄弟真的是几近崩溃,不知道如何是好?在这里真诚求助于各位有关刑事案件的律师给予指点,彼人代他向你们跪谢了!!
2012-04-28 10:49 780355……(河南-郑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4-28 11:09
建议进一步沟通
2 孙新律师 2012-04-28 11:15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3 许传中律师 2012-04-28 11:23
您好!协商处理。
4 刘青芳律师 2012-04-28 19:56
你好,及时委托律师介入提供帮助。
5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5-03 15:48
应及时报警,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对方的刑事责任,构成轻伤以上时承担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数额依据相关凭证计算。民事赔偿责任,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续费用,经司法鉴定确定为伤残的还有被抚养人生活费、伤残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