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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某县法院的法官,我向你咨询的案例是原,被告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租期六个月
律师,你好!我是某县法院的法官,我向你咨询的案例是原,被告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租期六个月 律师,你好!我是某县法院的法官,我向你咨询的案例是原,被告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租期六个月,如被告在每月的10号未支付租金,就按月租金的一倍向原告支付推迟金,可被告只租了20天就将房屋的钥匙通过警务站交给原告了,原告拿到钥匙后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六个月的租金。被告开庭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这一问题我们应当有怎样的处理方案,要依照哪条最适合
2016-11-14 22:29 ask201……(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6-11-14 22:30
你好,具体,诉讼处理
2 李建成律师  2016-11-14 22:38
诉讼处理
3 申维丰律师  2016-11-14 22:40
您好,诉讼处理
4 孙新律师  2016-11-14 22:55
缺席判决
5 宋超律师  2016-11-14 23:24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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