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于9月份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所有的税费由买家承担 律师您好,我于9月份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所有的税费由买家承担,并于11月底进行首期资金监管。但是深圳于11月8日提高了房子的评估价。因此多出来几万块税费,买家不愿意承担。说合同上有一条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请问这种情况下,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应该由哪一方来承担。评估价提高所增加的费用是否属于新增的税费?
2016-11-14 21:30 冯雪(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11-14 21:35
如有你所陈述的有约定,就按约定处理。
2 110网律师 2016-11-14 22:19
按合同约定处理
3 陈裕琪律师 2016-11-15 15:49
按合同约定处理
4 110网律师 2016-11-15 20:59
依据约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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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您好,我与中介签订了买卖合同,上面提到过户时所需缴纳的税费由买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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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复您好律师,我这边6月份找中介买了二手房31.8万,签完买卖合同给中介付了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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