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他人名誉 之前我同公司一女同事发生感情(女方已婚并有孩子,我未婚),后发现她和我交往只是贪钱,于是我告知其老公,其老公要证据,我把同她一年多的通话记录,她送我的照片、情书等等送至他家,期间被其邻居看到知晓。后此女告我污蔑,诽谤,损害她的名誉。请问,遇到这种事,我该怎么处理?我手里确实有此女和我有关系的相关证明。
2012-04-27 12:59 错过的爱(江苏-苏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2012-04-27 13:00
如果你说的事实,不构成侵犯名誉权。
有问题请留言,赵律师不接受异地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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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10网律师 2012-04-27 14:15
不构成侵犯名誉权
3 孙新律师 2012-04-27 15:03
你可以向法庭提交这些证据。
4 孙新律师 2012-04-27 15:06
不构成侵犯名誉权
5 陈晓云律师 2012-04-27 16:04
侵犯她的隐私权,真的挺损的
6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4-27 21:35
不构成侵犯名誉权
7 110网律师 2012-04-28 09:31
可以不予理睬的。
8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2-04-28 14:31
不算侵害名誉但你做的有点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