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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糖尿病打葡萄糖,引起并发症医院有责任么 我父亲21号在瓦房店因急性喉炎入院
我父亲糖尿病打葡萄糖,引起并发症医院有责任么 我父亲21号在瓦房店因急性喉炎入院 我父亲糖尿病打葡萄糖,引起并发症医院有责任么

我父亲21号在瓦房店因急性喉炎入院,当晚有窒息危险,医生做的气管切开术,当时我们所有家人都不在场景,是工地老板送去的医院,工友代签的手术同意书,术前问诊是否有糖尿病高血压病逝,由于一直未检查过身体,否认有。术后第二天我们到达医院,由于不能进食,23号开始静点葡萄糖,25号起患者出现嗜睡状态,询问医生,未做检查,医生说正常,26号白天检测说血糖高,有糖尿病,当晚送大连中心医院急救,诊断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双肺感染,心包积液,等症状,再重症监护住院至今,我想咨询一下,瓦房店医院对我父亲的病治疗是否存在的延误和过错,我可否以医疗过错起诉医院,成功率有多大,谢谢各位律师
2016-11-14 13:11 ask201……(黑龙江-大庆)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6-11-14 13:21
你好,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根据鉴定结果,判断医院的责任有无或者大小,然后主张你的权利。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11-14 13:23
你好,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
3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6-11-14 16:35
你好,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四十八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区、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争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
4 110网律师  2016-11-14 14:11
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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