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 签订时间2009年六月。终止时间2009年九月。 建筑合同 签订时间2009年六月。终止时间2009年九月。 工程款11万元,有合同,有证据。但是时间均为2009年。 距今已有三年,是否过了追诉期? 这三年内,频繁的双方接触,但从未经法院。 请问 现在还能通过法院起诉吗 ? 又没有别的补救措施、
2012-04-27 10:04 tigers……(河北-石家庄)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马辉律师 电话:13091009229 2012年04月27日 16时09分
1、诉讼时效问题:你必须举出3年来一直追索的证据,证明未过诉讼时效。
2、补救措施:最好现在能和对方重新签订合同,比如《还款协议》,重新确定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或给对方电话录音等。
总之,首先要有证据,法院才会支持。
2、补救措施:最好现在能和对方重新签订合同,比如《还款协议》,重新确定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或给对方电话录音等。
总之,首先要有证据,法院才会支持。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4-27 12:20
有证据证明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开始计算。
3 孙新律师 2012-04-27 11:08
要看具体情况,建议持合同和有关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4 王红影律师 2012-04-27 11:09
关于时效问题要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及相关证据确定。
5 孙新律师 2012-04-27 11:52
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6 孙新律师 2012-04-27 16:21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7 李同红律师 2012-04-27 18:09
有证据证明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