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金能否追回问题 当事人(重庆人)经人介绍去河北看了个工程,公司喊当事人交50万质保金,说工程马上开工,当事人交了,但等了一年了都还没有开工,打电话公司一直推工期,50万质保金没有合同说明,只有一个承包合同,50万质保金,公司开了一张40万的收据和10万的借条,收据这样写的,今收到某某借款40万,然后是个人落名,加盖公司公章(注不是财务章),10万的借条这样写的,今借某某现金 10万,然后借款人是个人落名。然后经查,此公司没有注册,请问凭这两张单据能不能要回那50万,如果起诉,在重庆还是去河北法院起诉呢?
2012-04-26 21:18 fwx(重庆)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宰宇律师 电话:15002325303 2012年04月26日 22时23分
有无自然人在借条上签字?自然人户籍是重庆还是河北?是现金借款还是通过银行转账?有无收条或者银行转账记录?
2 110网律师 2012-04-26 21:24
可以要回那质保金。 起诉当然是去被告所在地(即河北)法院。 建议,对被告进行财产保全,将来有利于判决的执行。
3 110网律师 2012-04-27 11:09
该行为涉嫌诈骗,建议你还是报警
4 乔春长律师 2012-04-27 11:39
建议与律师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