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孩子十六岁高中二年级,由于家离学校很远,于是住在课外老师家,每个月九百元的吃饭住宿钱 你好,我家孩子十六岁高中二年级,由于家离学校很远,于是住在课外老师家,每个月九百元的吃饭住宿钱。11月8日晚11.40同寑有一个高三的二十岁玩手机声音太大了吵醒了我家孩子,俩个人发生口角,高三的打我家孩子,我儿子还手把高三的打伤了。第二天我去把高三的孩子送到医院我给交的住院费给拿的一百元吃饭钱,说的挺好的,咱们该给人家看病看病。可是第二天他们报警,警察去学校要带我家孩子走,把我家孩子吓坏了!然后学校取消了我家孩子的希望生!请问我家是否能要求高三家孩子承担一部份责任,还有住宿的老师家是否有责任?
2016-11-13 13:50 ask201……(吉林-长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6-11-13 13:57
可以诉讼解决。
2 魏巍律师 2016-11-13 14:13
按照过错承担各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