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电动车把别人的脚撞骨折,她休息了六个月,要求我赔付她的误工费 我骑电动车把别人的脚撞骨折,她休息了六个月,要求我赔付她的误工费,我这边有在保险公司投保,她提供给我的是单位开据的收入证明和在职证明,并没有工资流水单。她说她们都是发现金的,所以没有流水单,而我这边保险公司又必须要流水单,如果没有只能按最低工资标准。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拒绝她的要求,要不就按我这边保险公司的规定。谢谢!
2016-11-12 18:38 ask201……(浙江-杭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6-11-12 19:48
可以,那么也可以直接起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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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车与电动车刮擦,电动车人受伤脚踝骨折,休息六周,交强险赔付误工费每天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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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回复我们追尾别人,全责,除了修理费,对方要求赔付误工费和折旧费。
1个回复电动车从后面超车把我撞伤,交警队认定对方全责,对方不赔付误工
8个回复你好,别人故意伤害当地派出所调节好了,我是头皮外伤轻微脑震荡还可以去法院要求对方陪赏六个月误工费吗
3个回复电瓶车把脚碰骨折了对方要求赔付4万元,当时没有报警,而且写了协议
2个回复唐律师您在吗?我今天开车把别人的车子撞到了,我的全责,对方要求我赔偿误工费和车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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