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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五个半个月,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我要起诉需要多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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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2 16:19 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6-11-12 16:24
你好,可能第一次不判决离婚,涉及到二次诉讼
2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6-11-12 16:57
你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6-11-12 17:06
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到法院解决。
4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11-12 17:14
你好,民事诉讼的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二审审限一般3个月

  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
5 陈晓云律师  2016-11-12 17:01
一审审理期限:简易程序的,一般3个月内结案。普通程序的,一般6个月内结案,但院长批准的,可延长6个月,还须延长的,须上一级法院批准。
6 110网律师  2016-11-12 17:03
你好,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
7 110网律师  2016-11-12 17:48
不好说,看办事效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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