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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可以这样做吗?
法院可以这样做吗? 律师你好我于09年在昌平法院与一家公司有一合同纠纷案件胜诉了,由于对方不还钱,我今年1月申请昌平法院执行,执行法官与对方联系对方说又重新起诉了,执行法官告诉我对方给了钱也先不给我,要等对方重新诉讼完毕才可以,我不明白为什么?这根本是两个案子啊,我第一次的判决对方并没上诉,请问法院可以这样做吗?
2010-03-04 11:26 ylp196……(北京-海淀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3-04 11:45
你好,法官是不是在糊弄你呀?法院讲的没有道理,一案不能两诉。
2 110网律师  2010-03-04 11:50
如果是本案再审的话,一般是中止执行 
3 110网律师  2010-03-04 12:27
为什么还要起诉?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法院的做法是不对的。建议你联系主审法官问清楚原因。
4 孙新律师  2010-03-04 13:36
重新起诉的什么呢?问题不详细。一般情况下,法院应当执行生效判决。
5 孙新律师  2010-03-04 15:31
建议问清对方起诉事由。一般情况下,上诉期限内未上诉应当执行一审判决
王科峰
010-59626828
6 孙新律师  2010-03-04 17:57
你的判决已生效,执行法官必须按生效判决来执行,因此法官的说法是不正确的,也许是你没有理解清楚法官的意见,建议问清楚
7 孙新律师  2010-03-04 20:32
法院应当执行生效判决。
8 赵江涛律师  2010-03-04 22:29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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