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对象期间财务纠纷 处对象期间男方在女方不知情情况下,把女方银行卡里钱,用于周转,后来女方发现了,男方还执意取款,银行卡被男方抢走,女方挂失了。到目前为止,银行卡里无辜少了好几万块钱,男方从前一直承认他用了,说归还,现在不承认了,这种行为算违法吗?可以去派出所立案吗?
2016-11-10 22:39 jinyan……(辽宁-抚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2016-11-11 05:25
建议收集证据,然后诉讼解决。
2 张俊杰律师 2016-11-11 11:14
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