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后果并及时整改了,还要进行行政处罚吗 我是一名企业的统计员,因个人原因2011年的粮食局报表没有报送,粮食局于2012年4月份下发了限期改正通知书,我们接到通知后在限期内完成了整改和补报,粮食局领导又说我们属于轻微违法行为,对我们有下发了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15日内缴清。请问:粮食局对我们的处理正确吗?根据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第三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未按本制度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初次发生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在一年内再次发生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以及河南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请律师答复我,谢谢!
2012-04-25 21:31 chengj……(河南-商丘)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2-04-25 21:45
对处罚不服的,依法复议或行政诉讼
2 孙新律师 2012-04-26 11:24
依法复议或行政诉讼
3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4-26 20:23
依法复议或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问题
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后果并及时整改了,还要进行行政处罚吗
4个回复行政处罚中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的,需不需要罚款!
2个回复最高院法释规定,判决撤销违法具体行政行为后,他人合法权益未造成损失,法院可以不提出司法建议吗?
1个回复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因为程序违法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予以撤销,但没有责令重新作
0个回复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末能及时变更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工商局要进行行政处罚合理吗?
1个回复没有经过房主同意私自锁别人的店门属于什么行为?有没有违法?
3个回复株洲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诉讼状
1个回复求发一份告株洲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及行政赔偿一案的诉讼状原文
2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