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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高利贷借款问题
民事高利贷借款问题 请问,在民间借高利贷的时候是两方人一起借的,在借完之后一起做生意,之间当时没有签订什么合同,后来乙方因为经常去赌博,数额还很大,于是亏了很多钱,又借高利贷,把两方的名义都用上,再后来负债累累,现在甲方因此事也病倒了,乙方都不认帐,甲方天天被催债,请问这样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2012-04-25 18:47 yun495……(四川-甘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4-25 18:58
甲方只对自己签字的借款承担偿还责任。
2 刘法律师  2012-04-25 19:20
以签字为准。
3 110网律师  2012-04-26 06:19
可以仅对自己借款的部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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