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领导的这种打击报复行为属于什么侵权?应该到什么部门控告? 某教师因为本学校领导违反义务教育法问题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反应,违法问题得以纠正。但某教师从此便得罪了学校领导,招徕横祸,他们处处对某教师打击报复,穿小鞋,四处散布谣言,对某教师进行人身攻击。为了陷害此某教师搜寻“罪证”,在全校一百多名教职工闻所未闻的情况下,前所未有、独具心裁地单独为此教师设立了一个“xxx出勤记录本”,只要外出就必须事先在此记录本上登记,否则┄ ┄而其他教职工外出仍然是只需口头说一声便可。本人觉得学校领导的这种行为严重地损害了此教师的合法权益,但又不知具体该怎么说?请专家给予帮助!谢谢!
2012-04-25 17:35 辣椒炒鸡蛋(广西-南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4-25 20:27
向上级部门投诉、控告。
2 110网律师 2012-04-25 23:45
可以要求公平的就业权,撤销“xxx出勤记录本”,按照学校规章制度考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