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产权 你好! 本人约于八年前在深圳罗湖区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作自住及投资用途, 因我是香港人, 为了节省做公证文件时间和费用, 当时借用了一位国内朋友身份购房, 而首期及供房的钱都是本人出资的, 现今这位朋友无意归还房子, 请问我能否追讨呢?
梁先生
梁先生
2012-04-25 15:35 梁裕钊(广东-深圳)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2-04-25 15:37
可以,建议尽快起诉
2 110网律师 2012-04-25 15:39
按你这样情况,估计房是要不回来的。但是钱还是可以要回来。所以以后不用轻信别人。
3 谭彪律师 2012-04-25 15:46
有点麻烦,不过可以要回房款
4 110网律师 2012-04-25 16:01
及时起诉处理
5 110网律师 2012-04-25 16:17
根据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来追讨房款
房子估计要不回来了
房子估计要不回来了
6 110网律师 2012-04-25 16:55
建议您补充证据后尽快起诉。
7 张勇律师 2012-04-25 17:08
1,要看你当时以他的名义买房,有无以书面形式约定。
2,最好你先与律师面谈,帮你分析确定如何处理。
2,最好你先与律师面谈,帮你分析确定如何处理。
8 110网律师 2012-04-25 17:20
梁先生,您好,大陆这边房屋属不动产,采用登记原则,如果已写朋友名字,房子要回存在难度,但钱的话可以讨要回来,保留好相关银行转账凭条,其他证据加以保管好。祝顺利
9 110网律师 2012-04-25 20:22
你还有没有其他的证据,你目前的证据,只能证明你借给他钱了。不能这么房子是你的。有是具体面商为宜。
10 110网律师 2012-04-26 11:55
如果你们之间有协议,可以追回房产。如果没有任何文书,可以追回钱。
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可为您进一步分析并代理相关事务。
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可为您进一步分析并代理相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