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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退回
投标保证金退回 某单位以邀标形式邀请我公司参与投标报价,我公司于2016.5.12日将投标保证金交于对方单位,2016.5.1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到2016.11.10邀标单位仍未通知公开开标,并在我方多次电话询问后,得知对方取消本次邀标工作,多次电话咨询对方保证金退回一事后,邀标单位派人于2016.10.18到我公司,并要求我公司出具一份关于放弃参表的书面说明,承诺由此说明向上级汇报,由上级合适后退还保证,至今未退还,也未通知我方将于何时退还。请问,这情况下我方向对方出具律师函是否合理?
2016-11-10 09:16 RICH77……(安徽-合肥)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徐亮律师  2016-11-10 09:54
合理,可以发送律师函或者直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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