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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离婚离婚后女方无能力扶养小孩,可以追究男方扶养权吗
协商离婚离婚后女方无能力扶养小孩,可以追究男方扶养权吗 协商离婚离婚后女方无能力扶养小孩,可以追究男方扶养权吗
2016-11-09 18:02 ask201……(四川-南充)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电话:13418954058  2016-11-09 18:19
这个涉及到抚养权的变更,若双方都同意变更扶养权,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表明变更的事实就行了,双方签字就有效了,最好办一个公证。若对方不同意,你认为他的抚养不适合孩子的成长,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变更子女抚养权应有法定理由: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2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6-11-09 20:21
您好, 可以。
3 陈铠楷律师  2016-11-09 18:39
可以请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4 110网律师  2016-11-09 22:34
您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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