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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 我于2005年12月13向我表弟借款8万用于临时周转。出具借据表明借款8万归还日期是同年12月20日。此款已于同年12月17日归还,当时由于表弟忙于生意(他是开饭店的)我没有要回借据。2006年1月23日我因为我生意需要资金向表弟借款10万,并出借据表明借现金10万,时间一年利息3万6千元。归还日期是2007年1月23日。后因变故,此款没有按期全部归还,于2007年5月还款5万,后陆续还了1万7千元。所还款合计是6万7千元,皆未索要收据。按借据约定我还欠表弟现金是6万9千元。后准备全部归还余款之时没想到表弟拿出我已还过的8万元借据要求还余款14万9千元。我该怎么办?
2012-04-25 01:45 汉中周国俊(陕西-汉中)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2-04-25 07:06
8wan可以不理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4-25 09:31
证明你已偿还过了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4-25 11:02
需要提供你已还款的证明,比如(证人证言,录音等)。
4 康治斌律师  2012-04-25 15:55
需要充分提供你已还款的证据来证明你已经归还。否则你将承担继续还款的责任。
5   2012-04-25 18:16
证明你已偿还过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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