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突然通知小区车位日后只卖不租,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今天收到小区开发商信函,说我目前租赁的车位,下个月到期后不在租约,要全部收回,业主只能购买,请问这是否符合《物权法》?有没有办法制止开发商的霸道行为?!
2012-04-24 23:07 娃娃27(北京-崇文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2年04月25日 08时52分
主要看车位产权登记情况,所有权归谁,如果是归开发商所有,那么可以出售或租赁,决定权在开发商,如果是归全体业主所有,那么业主可以拒绝。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4-25 00:06
应当由业主委员会决定。
3 赵江涛律师 2012-04-25 07:13
有悖《物权法》
4 孙新律师 2012-04-25 07:34
属于违法行为,协商不成,搜集相关证据后,业主可以起诉到法院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