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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伤残鉴定?如何获得赔偿?金额如何计算?
如何做伤残鉴定?如何获得赔偿?金额如何计算? 我是山东人,在常熟工作,工资12个月平均工资3200元。2011年12月份,机器失灵造成左手食指粉碎性骨折,医院手术截取粉碎部位,截取部位达10毫米左右。至今不能活动、中指伸展不到位。在家疗养6个月。我与公司签订2年用工合同。我想咨询一下能达到几级伤残。地域之间如何进行鉴定。如何获得赔偿,赔偿标准是什么?赔偿金额如何计算。中间的医药费、住院费、误工费等。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与帮助。。。
2012-04-24 16:09 zhangt……(山东-菏泽)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2-04-24 19:14
你好,你可以先行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再向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然后根据伤残级别索赔。
2 陈晓云律师  2012-04-24 16:21
先行向劳动局工伤认定,再向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然后索赔。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确定。
3 110网律师  2012-04-24 17:10
建议你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4 孙新律师  2012-04-24 17:18
先行向劳动局工伤认定,再向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然后索赔
5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4-24 18:20
假若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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