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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03年结婚,婚后有一男孩,10年前夫妻商量,由老婆出国打工
本人2003年结婚,婚后有一男孩,10年前夫妻商量,由老婆出国打工 本人2003年结婚,婚后有一男孩,10年前夫妻商量,由老婆出国打工,因为孩子没人带,我辞退了自己的工作,一个带孩子,孩子上学后来,我有四处打工带孩子,在这10年里我老婆一直没回来过。今年过年前回来带了19万块钱回来,两人商量把钱存在银行,户名是我的,后来她把钱取了,为了一点小矛盾,受家人指使到法院起诉跟我离婚,这个月16号开庭,请问她挣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还有她父母之前拿过她这钱放民间高利贷。我担心这次钱拿回去还会这么做,如果问到钱的事,我怕她不承认有这笔钱,我该怎么办,不过我想,她如银行取钱应该要签字吧。到时候开庭我该怎么说。
2016-11-07 12:24 心  灰  意  冷(江苏-盐城)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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