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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从深圳搬去东莞,但是大多数人都不愿意去,公司让我们签协议
公司从深圳搬去东莞,但是大多数人都不愿意去,公司让我们签协议 公司从深圳搬去东莞,但是大多数人都不愿意去,公司让我们签协议,协议合法吗?然后不去东莞的公司说在深圳再找个办公点(地点较偏僻)让不去的人去哪里办公。请问两边都不愿意去的有补偿吗?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2016-11-07 10:16 ask201……(广东-深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6-11-07 10:42
两边都不愿意去的有补偿
2 陈裕琪律师  2016-11-07 10:18
跨市有补偿的
3 郎海华律师  2016-11-07 10:19
有补偿的
4 110网律师  2016-11-07 10:22
公司迁址是 公司 的决定  合法
5 李江玲律师  2016-11-07 10:31
你好,1、公司搬离深圳市员工不同意前往的,可以要求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2、如果在深圳市内还有办公地点且让员工去该办公地点办公的,则没有经济补偿金,但公司仍应提供相应的工作岗位及发放足额工资,否则员工还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6 王丽媛律师  2016-11-07 10:54
跨市搬迁需要赔偿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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