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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征地纠纷
村里征地纠纷 你好,葛律师,村里开发旅游征用了我们家的地,原本是盖了房子的,不过很久没住了,他们现在拆了我家的老房子,征用了半间的地基筑墙说是防泥石流,这样他们是要补偿钱的吗,地基上的老房子是否也可以要求赔偿呢,我是临海的,赔偿金是怎么计算的呢,现在村里只说给我们补偿四五千,求解答,谢谢
2016-11-07 09:14 地方按宋大师……(浙江-台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6-11-07 09:51
您好!
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2 孙新律师  2016-11-07 10:39
你们当地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国家征用农户的房屋要依法给予及时、足额补偿,且应当先补偿,后征用。你们对地基上的老房子享有物权,也应依法获得补偿。
补偿金的标准全国各地规定不同,具体标准要以国务院或者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方案为准。
你所说的只补偿几千元,太少了,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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