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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对方心脏病复发要我承担医药费合理不?
求助,对方心脏病复发要我承担医药费合理不? 我是银行柜员,一老太太来存钱3000元,我误记为取款3000元,老太太回家后发现存折钱少了来银行找,我当时就返给了她,老太太家属说她有心脏病,她躺在椅子上,在整个过程中没有发生争吵,她就回去了,过了几天她家属来找说是她住院了,心脏病发作,我带水果去看了她,也没说什么过头的话,她家属也没说什么,又过了一星期,她家属又打电话说病情加重了,要我负担医药费,我想问问这个事我有责任么,应不应该负整个的医药费?是算我的过失么?请帮助解答,非常感谢
2012-04-23 09:46 OCt9722()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2-04-25 15:17
你不应该负担所有的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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