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登记从法定时间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天改为365天,买受人 产权登记从法定时间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天改为365天,买受人取得房屋产权的期限从法定的90天改为400天,这条补充协议合法吗?是否具备法律效应,我看城市房地产 开发经营条规是18条是规定60天和90天,是否补充协议违背了行政条规可以宣判无效
2016-11-05 18:41 AI金猪宝贝童装淘宝店(内蒙古-包头)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6-11-05 19:00
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解决。
2 姚乐乐律师 2016-11-05 18:42
你好,一般是无效的,具体事宜欢迎来电或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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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时间,定为360日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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