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问题 男女双方现在要离婚,由于男方不负责导致女方6个月婴儿夭折,男方外面有女人,没有证据,而且双方离婚没有达成协议。男方要求返还彩礼,是否要返还。
2012-04-22 17:21 zhou12……(甘肃-平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2年04月22日 17时30分
一、协议离婚,应由双方就离婚、财产与债务处理、孩子抚养达成一致意见后到民政局登记。
二、不能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有所照顾。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二、不能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有所照顾。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2 110网律师 2012-04-22 17:30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