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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租房者电器使用不当发生火灾,导致人员死亡
房屋出租,租房者电器使用不当发生火灾,导致人员死亡 马律师你好,我有问题想要咨询你一下,我们家房屋出租,租房子的在家来用他自己的电褥子,着火了,着火后简单用水浇灭了,从卧室拿到了客厅里,她们以为火灭了,就去卧室睡觉了,但是火没灭,又燃烧起来了,把房子全部烧光了,她们两个一个成功逃脱了,一个跳楼逃生,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已经死亡,因为房子着火了,产生大量烟雾,把邻居阁楼上的四个小姑娘呛死了,我们家作为房东,已经签订了租房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租房者在居住期间:水电煤气,电器等设施如使用不当出现损坏或火灾,由租房者修复或承担。我们家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邻居阁楼上的四条人命,由谁承担责任?
2012-04-21 20:51 wxy138……(山东-青岛)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2-04-21 20:54
答:出租人在没有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范围内承担责任,不承担其他责任。
2 孙新律师  2012-04-21 21:14
从你的陈述来看,你出租的房屋没有安全隐患,你家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2-04-22 19:44
你好
现在要看消防部门的消防事故认定书。
你如果尽到安全义务责任,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而承租人在使用房子过程中如未尽到注意义务,就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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