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否以自己为原告提起诉讼 户主为母亲名字的摩托车,但车一直为我使用,现停放在小区停车场被盗,没有交纳物管费(因为房开商延期交房没有赔偿违约金),但交纳停车费,一审我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物业赔偿,但物业上诉说我没有诉讼主体资格,请问二审中我具体该怎样做解决诉讼主体资格的问题
2012-04-21 11:12 Ktm1957()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2012-04-21 11:13
你是实际使用人,有权诉讼,证明车辆是你实际使用即可。
有问题请留言,赵律师不接受异地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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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10网律师 2012-04-21 11:14
你可以以代理人的身份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