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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件事情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家的户口户主原来是我爷爷,爷爷去世后把房子留给我父母
您好,有件事情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家的户口户主原来是我爷爷,爷爷去世后把房子留给我父母 您好,有件事情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家的户口户主原来是我爷爷,爷爷去世后把房子留给我父母,后来户主是我母亲,母亲去世后户主变成我父亲,父亲再婚后我父亲也去世了,因为继母一心要剥夺我那份房产,所以房子一直有纠纷,这种情况下继母是否可以顺理继承新户主?我孩子现在要上户口,继母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2016-11-03 11:08 ask201……(北京)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6-11-03 11:10
需要取得其他人同意
2 顾倩团队律师  2016-11-03 11:13
您好,没有遗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您的继母只能继承属于他的份额。建议您通过诉讼的方式处理。详细情况,建议您来电咨询律师后处理
3 徐卫东律师  2016-11-03 11:18
你好,需要其他人同意
4 孙新律师  2016-11-03 11:18
您好,有遗嘱吗?什么性质的房子
5 申维丰律师  2016-11-03 11:21
您好,要取得其他人同意
6 孙新律师  2016-11-03 11:31
需取得其他人同意
7 姚志斗律师  2016-11-03 11:33
您好,如无遗嘱,您和继母都有继承权
8 孙新律师  2016-11-03 11:49
建议起诉继承分割父亲遗产,如需帮助预约面谈
9 孙新律师  2016-11-03 12:09
您好,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作为法定继承人可以有权利继承的!
10 宋超律师  2016-11-03 16:46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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