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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面积与空间被占用维仅
公用面积与空间被占用维仅 2000年买下的商业房,一、二、三楼是作为市场开发的,引进商家后改为超市,本栋大楼原有的四个楼道全封两个,现超市扩大,新建电梯占用公用面积与空间,规划部门已经批下了行政许可证书,而在规划部门批下行政许可之前,公示许可的地点因为不在楼上住户进出门口而在消防通道口,(即扩建电梯工程进口处)楼上住户没人看到过,请问,占用公用面积与空间,废弃原有的消防通道,对消防造成很大影响,这种批文有效吗?作为住户的居民,又要怎样来维权?
2012-04-20 22:10 忧优(湖南-株洲)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黄甫林律师  2012-04-20 23:04
如果行政机关批文妨碍了你们,可能起诉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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