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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公司以公司经营为由在当地银行申请一笔一年50万的三人联保贷款
前夫公司以公司经营为由在当地银行申请一笔一年50万的三人联保贷款 前夫公司以公司经营为由在当地银行申请一笔一年50万的三人联保贷款,(实际是借新还旧),当时我做为配偶在银行签署了同意担保协议书,联保,借款合同都未签字,过了半年我们离婚了,离婚协议书上也约定了公司经营的债务归他,离婚后贷款一年到期了,他无力偿还,关门跑路了,银行要求担保人还了该笔贷款,而后两个担保人找到我前夫,要求其写了一个欠条,并制定还款计划,现如今,他未履行承诺,担保人将我一并起诉,起诉理由为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请问该笔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2016-11-02 22:46 落儿(湖北-武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王海波律师  电话:15662668963  2016-11-02 22:47
一般认定是共同债务,你有其他证据吗?
2 武昌陈哲律师  2016-11-03 08:21
婚后为共同债务
3 吴天正律师  2016-11-03 10:25
来电咨询吧。
4 谢涛律师  2016-11-03 10:28
你得有证据证明该笔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否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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