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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责任,对方受伤不严重一直拖着不去交警队定则,一周做3次检查怎么办
双方责任,对方受伤不严重一直拖着不去交警队定则,一周做3次检查怎么办 我骑电瓶车在机动车道撞到了行人,行人头上有个包,交警定则我70%责任,我是不是赔偿行人70%的医药费就可以了呢? 现在行人要求我赔偿所有医药费之外,还要我再给2000块钱,说以后身体有什么问题,都跟我没关系了!这钱我要给吗?合理吗? 还有我的下巴也受伤了,医药费我自己一人承担吗?现在对方受伤不严重一直拖着不去交警队定则,一周做3次检查怎么办
2016-11-02 08:31 186217……(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6-11-02 08:43
可以诉讼到法院解决。
2 李建成律师  2016-11-02 08:39
协商不成,起诉维权
3 申维丰律师  2016-11-02 08:40
您好,起诉维权
4 孙新律师  2016-11-02 08:40
不合理要求可以拒绝。您需要承担医疗费等70%的责任。
5 顾倩团队律师  2016-11-02 08:52
您好,一般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赔偿责任,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案件事实,避免过高的赔偿
6 徐卫东律师  2016-11-02 09:00
你好,如果协商不成,这是可以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解决。
7 孙新律师  2016-11-02 10:02
您好,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以及护理费等费用的!协商不成时可以及时到法院起诉解决!
8 宋超律师  2016-11-02 14:58
您好 不合理的,但是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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