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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被抓,以处以15日拘留,双方达成协议不起诉,公安局任然要求两万放一个人,这样合理吗?
打架被抓,以处以15日拘留,双方达成协议不起诉,公安局任然要求两万放一个人,这样合理吗? 我两个弟弟因为逞英雄帮朋友,结果被公安局刑事拘留,虽然被害人在打斗过程中受伤但是也只是属于轻伤,我们且以愿意赔偿,被害人也不起诉我两个弟弟,而公安局那边直接把我弟弟他们送去了看守所,并要求两万一个人给放出来,我就不明白了,这算哪门子的公安局的做法?合理吗?
2012-04-20 07:52 baobao……(湖南-长沙)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4-20 09:56
构成轻伤以上可以进行刑事立案,但是如果双方可以谅解且积极赔偿的话,是有可能免于起诉的。
2 孙新律师  2012-04-20 10:16
构成轻伤以上可追究刑事责任
3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4-20 11:16
应及时报警,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对方的刑事责任,构成轻伤以上时承担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数额依据相关凭证计算。民事赔偿责任,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续费用,经司法鉴定确定为伤残的还有被抚养人生活费、伤残赔偿金。
4 110网律师  2012-04-21 08:52
是否向检察机关移送还是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罪名不同,裁量权大小有别,如以寻衅滋事罪立案,属于公诉案件,只要构成犯罪,就应当移送检察机关;但如果以故意伤害罪立案,因属于轻伤,亦可以由被害人提起自诉,因此,只要被害人不追究,一般可以从宽处理,检察机关一般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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