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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份本人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要求赔偿1万块本人已给了对方7千 块 到现在还差对方3千块
2013年7月份本人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要求赔偿1万块本人已给了对方7千 块 到现在还差对方3千块 2013年7月份本人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要求赔偿1万块本人已给了对方7千 块 到现在还差对方3千块,因此丢失联系方式,所以现在对方已经起诉了,这个样的情节有多严重呢!
2016-11-01 15:03 ask201……(浙江-杭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6-11-01 17:03
并不严重的。。。
2 110网律师  2016-11-01 15:06
积极应诉即可
3 易德铭律师  2016-11-01 15:17
不严重,联系对方说明情况积极赔偿就可以了。
4 徐岳律师  2016-11-01 15:17
积极应诉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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