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 你好.想请教你一些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 .2009年我在一家公司上班.职务是片区经理.在公司做了5个月左右后因为公司在没有经过我的 同意下就把我调走.就这样我离开了公司,但是离开的时候没有结算工资,2010年年初 我把客户给公司的货款扣押了一部分在我这里作为工资抵押.后我多次叫公司把我的工资算清楚.说客户的钱我已经收到.把我的工资算了我多退少补.但是公司拒绝给我算..于是这样就 到 了上个月.公司把客户告上法庭了.说他们没有收到货款..客户现在找我 .我说我会出庭作证.但是客户一直要求我把货款退了..我现在很迷茫.不知道是退还是不退.还有我的 这种行为算犯罪吗?敬请解答.谢谢了。
2012-04-19 22:02 wdb77(浙江-温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4月19日 22时07分
多少钱?工资和货款是两回事。虽然不存在非法占有的故意。但是把货款扣留还是违法的。犯罪还够不上,但是依据法律规定,你是要把货款还回去的。工资的话你要另行主张。建议出庭的时候协商了、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4-19 22:24
你构成职务侵占,建议及时交还货款,本来有理的事变无理了
3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4-19 22:49
你涉嫌职务侵占了。
4 110网律师 2012-04-19 22:11
你主张工资的诉讼时效已经超过,但是客户要求你归还货款的诉讼时效却未必超过,因此,你如果不能举证你向公司主张过工资,你很有可能败诉,输掉所有的争纷。